文一:流行历史观怎样欺骗了我们
文一:流行历史观怎样欺骗了我们
文一 特聘教授 教授主页>
近代西方前所未有的科技和经济繁荣究竟是何时开始的,以及为什么开始的? 曾以“四大发明”馈赠欧洲,并以郑和舰队七下西洋之壮举傲视天下的东方,又是何时衰落的以及为什么衰落的?历史学家、经济学家、政治学家为此提供的各种解释充满了书架,其核心不外乎试图解释为什么“科学革命”和“工业革命”都发生在西方而不是东方。一个显而易见的共识是:正是这两场革命,彻底改变了欧洲和人类的历史命运,成为近代“东—西方大分流”的分水岭。
但究竟是什么因素促成了这两场革命的爆发?当前国内外十分流行的历史观(包括强调“路径依赖”的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关键是制度。
按照这种历史观,正是古希腊独有的民主制度与理性思维传统,以及古罗马和日耳曼部落遗留的独特法律制度,一同奠定了近代西方科学与工业文明赖以产生的制度基础,从而在文艺复兴以后演变成一种不同于“东方专制主义”(Oriental Despotism)的民主议会制度和法治社会。这种包容性议会政治制度和法治社会,决定了包容性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产生— 比如契约精神、人性解放、对私有产权 的保护和对专制王权的限制,因而有效降低了各种市场交易成本(包括思想市场 和商品市场的交易成本),激励了国民财富的积累和科学技术的创新发明,导致“科学革命”和“工业革命”这两场革命的爆发。
这种历史观如今在全世界每一个角落都如此流行和“不证自明”,以至于需要我们对西方近代史从头到尾、从里到外、从下到上、从微到著去重新审视和批判,才能发现它的破绽。
历史观,无论正确与否,对学界、商界和政界的影响远比人们想象的要强大。正是因为这种“西方中心主义”历史观统治着世界,才造成落后国家的知识精英、 企业家和政治家对当今世界的变化迷惑不解,以至于在面对来自“先进发达”的西方世界的意识形态压力时,在思想和行动上显得苍白无力、无所适从、爱恨交加。而那些误以为自己不受任何历史观影响的精英集团,实际上都是某种历史观的奴隶,并每天都在以西方灌输的历史观理解和创造着自己国家的历史。
但是,经过西方上百年打造形成的这一流行历史观,却与几千年来人类文明的真实发展史严重不符。
首先,与流行历史观所肯定的古希腊文明和古罗马文明至少同样辉煌的,还有同时期的中华文明和印度文明,以及稍后的阿拉伯文明。如果古希腊“民主”和 古罗马“法制”一直是西方经济与科技繁荣的根基,而衡量经济与科技繁荣的最佳 标准,不外乎人们衣食住行所反映出来的生活水平— 因为它直接反映了一个文明体系的生产力和服务于这个生产力的深层制度,那么古希腊和古罗马的生活水平就不应该低于而是应该远远高于同时代的中国。为什么?因为按照西方中心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的逻辑,只有比同时代中国更高的生活水平才能折射出比中国更加发达的生产力和更加优秀的政治与经济制度。
但事实是,古希腊和古罗马的生产力通常都比中国低下,更不用说欧洲中世纪甚至整个文艺复兴时期的生产力。比如以煤炭作为替代木材的新型能源,在欧洲是中世纪后期和文艺复兴初期才发生的事情。相比之下,煤炭在中国的使用和开采已经有4 000多年的历史,而用于炼铁也可以至少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也就是2 500多年前。对此,18世纪启蒙思想先驱,卓越的历史学家、哲学家和文学家,欧洲近代史上最才华横溢的既精通古希腊又通晓18世纪自然科学的思想大师伏尔泰,在论述煤炭、炼铁和中国古代的其他科技成就时说道:“早在四千年前,我们还不知道读书写字的时候,他们就已经知道我们今日拿来自己夸口的那些非常有用的事物了。” 对此,法国当代著名历史学家、年鉴学派领袖人物布罗代尔惋惜道:“中国烧煤(和炼铁)的历史虽然如此之早,……强盛的中国本来具有打开工业革命大门的条件,而它偏偏没有这样做!它把这个特权让给了十八世纪末年的英国。”
伏尔泰和布罗代尔都不是唯独这样对西方与东方早期的巨大“逆向”差距感到疑惑的西方历史学家。17公元前5世纪的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曾经同样追问:“是什么将欧洲和亚洲区别开来?”希罗多德想知道的,是为什么西方落后而东方先进。他所知悉的东方,位于地中海和印度恒河之间,这里居住着许多不同的民族。他认为亚洲土地肥沃,城市繁荣,人民丰衣足食、举止文雅;而贫穷的希腊和希腊人完全无法与其相提并论。 比如古希腊人穿的衣服,普遍由粗麻织成,是很少染色的没有领口和袖子的简陋披肩和裹身粗布;而同时代中国人穿的衣服,却是由细得不可思议、轻得不可比拟的蚕丝,通过木制织机细密织成,再用五颜六色的有机染料层层上色,经过千针万线裁缝而成的绫罗绸缎。缝制衣服需要金属针和剪刀,没有发明铁或者金属冶炼技术的文明很难用木材、石料或者骨头做成剪刀或细小的刺绣针,而中国的丝绸技术可追溯到公元前4 000多年的仰韶文化时期。如果那个时代有什么精密工艺能够形象地体现公元17世纪牛顿和莱布尼茨的微积分运算之精妙的话,非中国丝绸的制作过程莫属。
丝绸产业所体现的生产力和文明程度可不简单,它涉及原材料产业(桑树的栽种、蚕卵的储存、幼蚕的哺育、蚕茧的保管与漂白),纺织业(抽丝剥茧、纺丝织布),染色业(染料的萃取、化工制作和对大批量丝绸的均匀上色),成衣制作业(剪裁、缝制、上扣、打边、刺绣),原始的市场营销业(服装样式设计、订单、发货、统购、零售),等等。而且这样精细的工艺流程与分工环节只有统一的大市场和信用体系才能支撑,丝绸制造业不是任何古希腊城邦小农经济轻易能够拓展与承担的产业。难怪中国也是世界上最早创造运河体系和最早发明造纸、印刷、陶瓷、火药、指南针、现代官僚制度和发行纸币的国家。只有高度发达的大一统市场经济与信用体系才可能流通纸币。而欧洲国家要等到18世纪才开始出现纸币。
即便到了辉煌的古罗马帝国时期,全球财富的主要创造中心也仍然在东方。这从当时的东—西方商品进出口结构中可以看出。古罗马时期没有任何商品(除了黄金)值得出口到遥远的东方,而古罗马最珍贵的进口商品却一定来自远东,这包括比黄金还要贵重的中国丝绸。在古罗马,只有皇帝和最富有的官员才能偶尔穿得起丝绸。比如罗马皇帝埃拉加巴卢斯(Elagabalus),尽管也会穿当地亚麻做的简陋粗布衣服,但却是西方历史上第一位有钱在全身上下都穿得起来自东方的绫罗绸缎的西方人。
罗马人称中国人为赛里斯(Sērēs)人,也就是丝国人。古罗马与秦汉时期的中国商人,通过“丝绸之路”与意大利半岛、巴尔干半岛、地中海海域以及中东的希腊人、罗马人、波斯人、阿拉伯人展开贸易。也正是这些地区对中国商品的巨大而持久的需求,形成了横贯欧亚大陆和印度洋的古丝绸之路。经由丝绸之路,不仅是丝绸,其他商品诸如光滑如玉、细腻如肌的彩釉陶瓷也被源源不断运出亚洲。斯里兰卡曾经是连接东亚和地中海的一个重要贸易据点。拜占庭编年史作家科斯马斯 · 印第科普莱特斯写道:“许多船从印度、波斯和埃塞俄比亚汇集到这座岛屿(即斯里兰卡)……还有从更远的地方来的,我指的是秦尼斯(Tsinista,即中国)。”
英国历史学家和古丝绸之路专家弗兰科潘指出,为了购买东方奢侈品,尤其是丝绸,古罗马每年有多达1亿赛斯特斯(sesterce,古罗马货币单位)的金币从罗马帝国流出,进入东方贸易市场。“这一惊人数字相当于帝国每年造币总数的近一半。”“丝绸作为一种奢侈品的同时,还成为了一种国际货币。”“从某种意义上讲,丝绸是一种最值得信赖的货币。”
即便从公元1492年哥伦布发现美洲时算起,直到大约1800年工业革命爆发时(也就是直到中国清朝开始由盛而衰的时期)为止,全球最大商品交换和工艺品制造中心仍然在东方,尤其是中国。在那个欧洲开始发生巨变的300年(1500—1800)间,全球货币的流向仍然是中国。每年欧洲人从美洲盗取的天量白银,大约一半流向了中国,为的是购买中国的商品。比如17世纪一位葡萄牙商人在一篇关于白银的论文中指出:“白银在全世界到处游荡,最后都流入中国。它留在那里好像回到了它的天然引力中心。”
布罗代尔对此感叹道:“贵金属不断从西方流向印度和中国。远在罗马时期已经出现这种情况。必须用银子或金子购买远东的丝绸、胡椒、香料、药物和珍珠,否则西方得不到这些货物。西方与远东的贸易因此一直有逆差,就西方与中国的贸易而言,这一逆差维持到19世纪20年代(也就是工业革命爆发半个世纪以后—作者注)。这是一种经久不息的结构性流失:贵金属通过地中海东岸地区,通过好望角航路,甚至穿过太平洋,自动流向远东。”23就连因与远东保持紧密商业往来,主导丝路贸易的广大中亚与阿拉伯地区,也由此经历着长期的繁荣。
为什么?因为即便在牛顿科学革命爆发以后很长时间而且直到英国工业革命初期,“中国在世界市场上(仍然)具有异乎寻常的巨大的和不断增长的生产能力、技术、生产效率、竞争力和出口能力,这是世界其他地区都望尘莫及的”。“中国凭借着在丝绸、瓷器等方面无以匹敌的制造业和出口和任何国家的贸易都是顺差。中国制造业在世界市场上具有高产出、低成本的竞争力,所以中国能够有效地给世界市场提供商品供给”。
相比之下,号称继承了古希腊与古罗马文明的近代基督教欧洲,在工业革命之前其生产力的低下和日常用品的匮乏程度,远超今天人们的想象。就拿穿衣、吃饭和如厕来说。在中华文明经历好多轮盛极而衰、衰极而盛的长周期之后,普通欧洲人穿的仍然主要是由粗羊毛编织的裹身披衫。这种粗羊毛布料容易藏污纳垢,很难用水清洗,因此欧洲人一辈子很少换洗衣服。由于非常粗糙并刺激皮肤,这种布料无法用来制作内衣,所以普通欧洲人自古以来直到工业革命前都几乎不穿内衣,也不知道什么是内衣。与此相比,丝绸非常贴身,既可做外衣也可以做内衣,还可以做手绢、扇子、画布、屏风、蚊帐、桌布、窗帘、床单等日常用品,因此受到万里之外的古罗马皇帝的青睐。
由于没有发明纸张、丝绸和棉布,直到工业革命前,欧洲无论男女、老少、贵贱,一辈子如厕时都没有条件清洁下体。而且吃饭都是用手抓;吃饭用的叉子要到17世纪才开始在欧洲家庭普及(美国白人甚至直到19世纪初才开始用叉子吃饭)。因此著名历史学家兰德斯(1999)对于欧洲人在工业革命前的卫生与生活水平有如下描述:
长期以来,欧洲人最大的杀手是胃肠道感染,病菌从人体排泄物传播到手,再到食物,再回到消化道。 霍乱病菌等流行性微生物不时加强了这类看不见却致命的敌人的存在。这些细菌最好的传播途径是公共排泄地:在那里,由于缺乏厕纸和可换洗的内衣而促进了人体与排泄物的接触。由于长年累月都裹在一辈子都没有洗过的粗羊毛布中,而粗羊毛布料很难清洗,即便洗也洗不干净,因此欧洲人的皮肤常会发痒并不得不用手抓挠。所以他们的手很脏,而最大的错误是欧洲人在进食前都不洗手。……而工业革命改变了这一切。工业革命的主要产品是东方传来的既便宜又可用水清洗的棉布,以及靠规模化大生产方式从植物油中提炼出来的肥皂。普通人第一次买得起内衣……个人卫生状况的巨大变化,使得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的欧洲平民可以生活得比一百年前的国王和皇后还干净。
难怪即便到了英国工业革命初期的1776年,亚当·斯密也还承认“中国比欧洲任何地方都富有”。美国历史学家戈德斯通也说:“中国是很多产品在全世界最早的生产国,包括纸张、火药、带有船尾柱舵轮和水密隔舱的航海船只、指南针、三角帆船、铸铁工具以及精美的瓷器等等。印度也为世界提供了色彩绚烂的奢华的棉织品。中国和波斯还是世界上丝绸工艺首屈一指的地区。当印度人和中国人穿着柔软舒适的棉织衣物时,欧洲人还裹在粗糙的亚麻和羊毛衣物里。”
著名历史学家保罗·肯尼迪也承认:“在中古时期的所有文明中,没有一个国家的文明比中国的更先进和更优越。”
因此,一个毋庸置疑的历史事实是,从古希腊直到第一次工业革命爆发初期,中西方在生产力和国家治理能力方面的早期差异一直十分突出;一直要到近代18—19世纪才开始逆转,那时候欧洲的科学、技术、国家治理和国家动员战争的能力才开始全面崛起,从而超越东方文明。
由此可见,流行历史观强调的古希腊包容性民主自由传统和日耳曼部落的法律文化,并没有如新制度经济学理论所预言的那样,为古希腊、古罗马、欧洲中世纪、文艺复兴以后的意大利,直到工业革命爆发前夕的整个西方世界带来超越东方的生产力水平与经济繁荣。
为什么?
因为流行历史观和新制度经济学对科学革命与工业革命为什么发生在西方的解释,不仅采用了错误的制度衡量标准 ,而且颠倒了政治制度与经济基础之间的因果关系。比如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认为,政治制度决定了市场交易成本的大小,交易成本依次决定了经济的绩效和增长速度;因而经济越发达的国家,其政治制度也越先进;而政治制度的核心是公权力与法律制度。 这种理论至少可以追溯到著名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 · 韦伯(Max Weber)。比如韦伯从对法律程序的形式正义(formal justice)和实质正义(substantive justice)的概念区分出发,阐述了资本主义为什么诞生在西方而不是东方的根本原因。
韦伯认为,在“形式正义”下,当发生私人间的法律纠纷时,法律裁定及其程序均依照一系列普遍的、事先明确规定的规则和程序来进行;与之相对,在“实质正义”下,人们对每一个个案都追求实现最大公正和平等,而且要考虑到法律、道德、政治与各种综合因素。形式正义可提供高预期性和可计算(predictable and calculable)的法律结局,尽管对某些个案的裁决可能会与实质正义者所根据的宗教与伦理原则或者政治权宜相冲突。由于形式正义减少了个人对统治者的恩惠与权力的依赖,它扼制了独裁或暴民政治的滋长;而形式正义恰好是欧洲的法律传统所独具的。欧洲的法律机构是高度分工的且与政治权力分离的,其特征是存在自治的、专业化的法律职业阶层。法规是运用理性制定的,不受来自宗教或其他传统价值观的直接干涉。因此在韦伯看来,脱胎于古罗马法律传统的这种程序正义,提供了法律实施过程中的“可计算性”和“可预见性”,因而是作为资本主义文明基石的私有产权保护制度得以在西方而非其他文明中产生的根本原因。
韦伯的观点渗透到人文学科的所有领域并影响了好几代西方历史学家、经济学家、政治学家、法学家和他们关于东西方文化差异的理论,包括今天流行的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和西方中心主义历史观。哪怕那些长期研究东方古代历史文化的西方专家也不能免疫。比如东亚与中国史专家埃德温·雷绍尔(Edwin O. Reischauer)和费正清(John King Fairbank)在谈到东西方文明的制度差异时曾经说道:
法律的概念是西方文明的荣耀,但是在中国,两千多年来所有法律都被视为可鄙的名词。 这是因为中国法家的法律概念远远落后于罗马。在西方,法律被视为上帝或自然更高秩序在人类世界的具体表现,而在中国,法律仅仅代表统治者的意志。中国几乎没有发展出民法来保护平民,法律大部分是行政性的和惩罚性的,也是人们竭力避而远之的。西方民众认为比起由容易犯错的个人来判决,被非人格化的法律管理更加安全。而中国人可能是出于孟子人性本善的观点,认为被高尚的管理者来统治比被独断的非人格化的法律来统治更加安全。
即便我们暂先接受雷绍尔和费正清的说法,那么他们描述的这种东西方之间法律制度的差异究竟是怎么产生的?这种差异如果存在的话,真的是“科学革命”和“工业革命”爆发在西方而不是东方的原因吗?
首先,姑且不谈古罗马的法律体制究竟是否比中国古代的法律体制更先进和优越,即便是文艺复兴以后任何一个欧洲国家的法治,虽然表面上依靠法庭和律师制度来维系,但实际上都是由军队和国家暴力来维持的。欧洲国家的专业警察制度,是工业革命很久以后才成熟起来的。因此,工业革命前的欧洲国家,无论是形式还是实质上都是靠军队来捍卫法律和社会秩序。
这是为什么文艺复兴时期的政治思想家马基雅维利,在谈到他亲身经历的资本主义萌芽与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法律制度时就精辟地指出过:“没有优良的军队,就不可能有良好的法律;有优良的军队,就一定会有良好的法律。”而且,马基雅维利在研究古罗马时期的法治和社会秩序时也敏锐地观察到:“在有优良军队的地方肯定有良好的秩序。”因此,可以设想即便是今天以法治著称的美国,表面上它的法治是依靠美国宪法和大法官制度来维持的,但实际上,要是没有强大的美国军队和专业警察系统(包括联邦调查局),美国根本无法捍卫它的宪法和法庭的尊严。反过来,已经在20世纪90年代就采纳了西方民主制度的乌克兰,无论其新宪法如何强调三权分立和法治,这个国家一直到目前为止都很少有法治可言—因为它的国家机器和国家能力已经在执行华盛顿共识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彻底瓦解;没有了优良的军队和警察部队,它的民选总统一个比一个贪腐违法,却根本得不到法律应有的追究和制裁,使得乌克兰宪法沦为一个摆设。正如政治理论家阿尔加罗蒂所说,马基雅维利“对政治和国家事务正如牛顿在物理学和自然奥秘上那样具有深刻的洞见”。可悲的是,马基雅维利这位政治科学大师虽然早在500年前就已经对西方法治与国家暴力的关系做出了精辟分析,而19世纪以后直到今天的欧洲中心主义学者们(包括韦伯)却依然无法看清历史的真相。
其次,韦伯的先辈—18世纪德国思想家、历史学家和文豪—弗里德里希·席勒,早就针对日耳曼人在17世纪所拥有的所谓古罗马法治传统的任意不公时精辟地指出过:“在帝国最高法院,德意志诸等级是自行其是的,因为它们自行聘任法官。他们自行审判,能产生同样的公正,这也是创办者的意图所在。由天主教法官和皇帝走狗操纵的法庭维护的当然是天主教和皇帝的利益,牺牲了公正。”恰如马克思指出的:“对‘神圣的所有权’进行最无耻的凌辱,对人身施加最粗暴的暴力,只要这是为建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所需要的,政治经济学家就会以斯多葛派的平静的心情来加以观察。”韦伯正是这样一位善于以斯多葛派心情来思考政治经济学问题的社会学家。
再次,深谙欧洲历史的启蒙主义时期思想家,比如伏尔泰和安克蒂尔—杜伯龙,坚决否认欧洲这种杜撰出来的东西方制度差异。伏尔泰很不耐烦地对那些争论说古代中国没有法律的欧洲知识分子说道:“不管你们怎样争辩伏羲以前的十四位君王,你们的动人争论只能证实中国在当时人口很多,法律已经盛行。现在我问你们,如果一个聚族而居的民族,有法律、有国君,难道就不需要有过一个灿烂的古老文化吗?请想一直需要多少时间、若干场合的凑巧才能在矿石里发现铁,才能把铁用在农业上,才能发明织梭和其他一些技艺呢。”在伏尔泰看来,欧洲历史上的封建时代(包括他所处的欧洲启蒙时代),其专制程度和亚洲的统治者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一次又一次问道,东方的编年史作者又会如何看待欧洲的封建体系?它看起来难道比我们描述的东方普遍存在的人身依附程度更低吗?伏尔泰说,认为东方国家的臣民都是皇帝的奴隶,他们一无所有,他们的财产和他们自身都是属于主人并可被任意剥夺的,这样的假设是非常荒谬的;这样的统治方式只会导致自身的毁灭。而中华文明已经生生不息延续了好几千年。
安克蒂尔—杜伯龙还专门在1778年(工业革命初期)写了一篇名为《东方法制》的论文,以此证明西方那个时代刚因全球殖民扩张而获得一点自信后产生的大量以东方为主题的文字和观点,不仅充满了对东方的误解,而且还存在着某种倾向,将某种全世界普遍存在的缺陷,甚至是自然因素造成的结果,归咎于东方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政府”,以从理论上证明东方文明天生就应该成为欧洲殖民主义者统治或治理的地方。他讥讽地写道:
亚洲所有的错误总是政府造成的。 蝗虫使一个地区受灾;战争使另一个地区的人口减少;缺雨导致的饥馑逼迫一个父亲卖掉自己的孩子(1755年我在孟加拉亲眼见过)。下一次发生时,还是政府造成的。旅行家在巴黎、伦敦或阿姆斯特丹写下自己的作品,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说出任何批评东方的话。而当他们自己的国家发生同样的灾难时,他们将其归于天气或人们的恶意。
遗憾的是,这个240年前的评论对今天的西方中心主义者和新制度经济学家们仍然适用。
哲学家莱布尼茨也与杜伯龙和伏尔泰持同样的观点。“对莱布尼茨而言,中国人不仅是伟大的匠人和天才的设计师,他们也是一个非常重视道德的民族。伦理学是他们真正的力量源泉,他们的伦理学中几乎不包含形而上学和神学的空想,而是坚持教育和对话。”伏尔泰也坚持认为,“中国人是欧洲人反复尝试却一直无法成为的那种人,即真正的道德主义者和斯多葛主义者:‘他们的道德准则非常纯粹和严厉,但同时又和爱比克泰德宣扬的准则同等仁慈。’”
不过,莱布尼兹和伏尔泰这些西方启蒙思想家也对中国人在逻辑学、几何学、形而上学和自然科学理论方面与17—18世纪同时代西方相比的严重落后,都一直感到遗憾和迷惑不解。而且这两位思想家被很多长期生活在中国的天主教传教士反复告知,中国人对西方自然科学、数学和传教士带去的各种科学仪器根本不感兴趣—如果中国人自己不能发明演绎数学也就罢了,可是为什么即便在欧洲人愿意传授的情况下他们居然也不感兴趣?
就像印度文明一样,中国古代的确没有发展出古希腊的平面几何数学体系;而且即便到了明朝与西方传教士紧密接触的时代,似乎除了徐光启和以他为代表的少数个别人,中国朝野普遍都对西方的演绎数学知识不感兴趣。
可为什么会这样?是什么因素导致近代中国对形式化的数学不感兴趣?流行历史观认为,这也反映了“东方专制主义”和“封建注经传统”下思想自由的缺乏。真的吗?其实,古罗马人也对演绎数学不感兴趣。中世纪欧洲人也对演绎数学不感兴趣。为什么?
而且对演绎数学不感兴趣的何止中国人、罗马人和中世纪欧洲人。法国人直到公元17世纪以前也对演绎数学普遍不感兴趣,但是却在专制暴君路易十四为提高法国的国家竞争力而花巨资打造法国科学院以后开始感兴趣了;俄国人直到18世纪以前也普遍对演绎数学和科学不感兴趣,但是却在独裁者彼得大帝创立了俄国皇家科学院以后开始感兴趣了;日本人直到1868年决定直接面对并参与到欧洲列强“打砸抢掠”的军备竞赛和商业竞争之前,对科学与演绎数学也像中国人一样不感兴趣,但是却在明治维新以后在作为绝对君主的日本天皇统治下开始对这东西感兴趣了。同理,中国人一旦意识到民族存亡实质上是国家间军事力量和科技力量的竞争,意识到“科学就是生产力”以后,也同样才开始对这些东西感兴趣了。
即便在莱布尼茨和伏尔泰所处的启蒙时代的欧洲,更不要说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普通人对科学与数学其实也是根本不感兴趣的。连16世纪的宗教改革大师,路德和加尔文都蔑视和嘲笑数学和科学。文艺复兴时期的大多数人文主义者蔑视科学,却喜欢把在古希腊受到维护的那些迷信、魔法、巫术继承和发扬光大。正如罗素指出的:“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人,除达·芬奇及其他几个人外,都不尊重科学。”
但是,通过本书我们将会看到,自从“火药—火炮”技术传入欧洲以后,由于各国王室和国家精英意识到科学与数学对于研发这种热兵器和对于国家存亡的重要性,因此就产生了国家力量对这类科学知识和科技人才的巨大需求、投资、扶持和推动,从而才有了这些公共知识的繁荣(虽然早期的繁荣仍仅局限于精英阶层)。各国王室和国家精英意识到科学与数学对于研发这种热兵器和对于国家存亡的重要性,因此就产生了国家力量对这类科学知识和科技人才的巨大需求、投资、扶持和推动,从而才有了这些公共知识的繁荣(虽然早期的繁荣仍仅局限于精英阶层)。
比如达· 芬奇在年轻时写给米兰统治者卢多维科·斯福尔扎的一封求职信(详见第六章),便反映了文艺复兴时期各个城邦国家统治者对科学技术的巨大兴趣与需求。在这封求职信中,达·芬奇列出了自己熟练掌握的许多技能中的九类军事工程技术,都与基于火炮这种新型战争模式密切相关,而他的艺术才华并没有在信中被重点强调。这反映了达·芬奇所处的时代,国家力量对人力资本的最大需求并不是艺术才能,而是军事才能和与此相关的数学知识。而且别忘了,赞助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艺术创作的主要雇主,是罗马天主教会与王室宫廷;满足艺术家素描和油画所需要的纸张与颜料,是他们出生之前不久才从东方传入欧洲的。
因此,达·芬奇的求职信所反映出的意大利文艺复兴,并不是一个西方流行历史观所描述的、独立于东方文明影响的、源于古希腊和古罗马自身传统的历史运动,并不是一个所谓宗教改革与思想解放下艺术家个性自由与人文主义精神的复兴运动。真实的历史并没有这么高大上。
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繁荣”,不过是罗马天主教会、意大利城邦宫廷以及王公贵族为“炫耀社会地位”而大兴土木的结果,是他们动用几乎全部国家资源从事“艺术采购”活动所撬动起来的社会需求的产物—就像16—18世纪欧洲各国王室对火药、火炮、战舰等军工产品的巨大采购需求,极大地刺激了欧洲木材加工和冶金工业的迅猛发展一样,也像中国历朝历代宫廷对文官的需求和科举考试的发明,极大地刺激了民间的读书风气和诗人画家的涌现一样。
本书通过对欧洲近代史的重新剖析,揭示出这样一个真相:文艺复兴对于欧洲崛起的真正历史意义不在于艺术,而在于火药与商业的普及—它使得四分五裂的意大利通过一系列惨烈的热兵器战争和商业利益争夺,形成了一个由许多城邦国家构成的微型“国家竞争体系”。这个国家竞争体系是未来欧洲更大规模国家竞争体系的雏形。与这个国家竞争体系下的军备竞赛和商业竞争相比,罗马天主教教廷和各城邦宫廷为“炫耀社会地位”而采取的“艺术采购”活动,和由这个活动的刺激所产生的艺术繁荣,对于欧洲崛起的历史意义其实并没有流行历史观渲染的那么大,只不过对于欧洲中心主义者宣扬近代西方基督教文明相对于东方文明的独特性和优越性来说,却显得意义重大(详见第三章)。
同理,本书将以大量史料揭示,17—18世纪的科学革命 ,是国家竞争体系下长期军备竞赛的产物 。因此欧洲近代的崛起,和它对东方文明在科技方面的超越,是各个欧洲王室在延续几百年亡国灭种的热兵器战争压力下,相互竞争的结果。这个生存竞争压力,导致了欧洲王室对科学技术的巨大热情和对科学家的重金投入。
恰如恩格斯所精辟指出的那样:“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而自文艺复兴以来的各种政府采购、赞助活动与战争需求,尤其是规模化制造火药、铸造火炮、提高火药威力和炮弹打击精度的迫切需求,一直就是近代西方经典力学、炼金术实验化学、冶金工业、煤炭工业和大学—科学院制度发展的强大原动力。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本身的诞生,也是这种国家竞争与国家生存需求的产物。
只有在中世纪末期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新型城邦战争中高速飞行的炮弹,和为赢得这种战争对炮弹落点精度进行精确计算的极高要求,才如此急迫地促使意大利人向阿拉伯和古希腊学习平面几何与代数知识,以便透彻理解变速运动物体(炮弹)的飞行轨迹和背后的动力学机制。只有大规模杀伤性火药在爆炸中所产生的震撼威力,和对进一步提高火药效率的要求,才如此需要新的炼金术化学理论,以便超越传统炼金术知识水平的限制来帮助系统地提炼硝石、硫磺并解释物质的燃烧和爆炸现象。只有对赢得这种新型热兵器战争和对国家安全的不懈追求,才能极大地刺激一个国家的重工业(木材加工、炼铁、冶金和采矿业)的高速发展,导致文艺复兴以后欧洲森林面积的急速下降和煤炭资源的大力开采,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从而刺激了深井挖煤技术以及煤矿铁轨和蒸汽机的发明、改进和广泛使用。同时,也只有通过对海外资源和市场份额的激烈竞争,才如此需要建设一支拥有强大火力的远洋海军,并通过规模化大生产方式来提高各种产品的生产速度和降低生产成本,压低销售价格,从而导致了以劳动分工为基础的流水线工厂体制(包括大型兵工厂)和珍妮纺织机与蒸汽机的诞生和普及。
而且,国家间激烈的军备竞赛,和为支撑和支付这个竞赛而展开的激励商业竞争,在催生“科学革命”和“工业革命”这两场革命的同时,也催生了服务于这种国家竞争力 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说,西方的法律制度,无论是国际法、海洋法、商业法、会计法、刑法、税法、财产法,还是知识专利和私有产权保护法,都是国家力量竞争中为了不断提高本国对他国在军火工业、材料工业、制造业和商业方面的竞争力,而发展出来的制度化的“产业政策”和国家竞争手段。而这些政策和手段也是在实践中被不断完善的。
这种国家间的军备竞赛和商业竞争,以及为赢得这种竞争所需要的大批量人力资本积累,都需要国家意志与国家力量对相关人才选拔机制与产业政策的巨大而长期的构建。所以,离开了十字军东征以后,欧洲民族国家之间基于“火药—火炮”的新型热兵器战争这个时代条件 ,离开了在这个基础上,欧洲几百年的残酷军备竞赛和你死我活的“战争资本主义”工商业竞争模式,离开了国家意志和国家力量对赢得这种竞争的人力资本的长期投资,不可能产生科学革命与工业革命,也不可能产生服务于这种国家竞争力和战争资本主义模式的法律体制。
事实上,欧洲历代君主为了赢得这种国家间的竞争,摸索和出台过很多政策与制度建设试验。有利和有效的则被继承,无利和无效的则被淘汰;创新改革能力强的王室则生存,创新改革能力弱的王室则灭亡。比如古希腊和古罗马的雇佣兵制度曾经在意大利各个城邦国家和后来的欧洲大国战争中非常流行,但是因无法适应迅速扩大的专业化热兵器战争的需要而被废除,演变为职业化的国家兵役制度。又比如为了维持专业化的更大规模的军队,就必须增加新税种和创立永久性的政府借款管理体系,税收体系于是发生了转变,从临时性的、封建性的和去中心化的体系变成更加标准化的和中央集权化的体系—包括中央银行与国债发行模式;这是支付不断扩大的军费开支的唯一方法。
又比如前面提到的法国“太阳王”路易十四,为提高法国在欧洲大国争雄中的竞争力,在1667年建立了国家科学院制度 ;从此以后,法国才在科学领域方面崭露头角。而法国从此涌现出来的一大批数学家、物理学家、化学家、工程师,都为欧洲科学革命与科学繁荣立下汗马功劳。接任路易十四的路易十五国王,又在18世纪为培育军队将领专门拨款成立了巴黎高等军事学院,学院的课程设置以数学、地形测量、射程计算为主,为统一欧洲的拿破仑战争提供了杰出军事人才。
因此,以中国的“造纸、印刷、火药、指南针”四大发明和其他制造业技术为基础的欧洲文艺复兴运动,尤其是这个时期形成的国家竞争体系,和这个体系下欧洲各国为赢得新型热兵器战争的军备竞赛和商业竞争,才是科学革命和工业革命爆发在欧洲而不是亚洲的秘密。
对此,一些日本政治家和学者远比韦伯主义者显得“诚实”—他们认为,如果日本19世纪不摆脱中国儒家的“温良恭俭让”道德主义意识形态,果断采纳欧洲列强的战争资本主义、殖民主义和军事重商主义发展模式,日本必然无法成功实现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从弱国向强国的转型。而发动殖民主义战争和对全国实行军国主义管理,则是保障这种大规模社会转型所需要的政治手段。这一方面体现了部分日本学者对当年日本走军国主义道路的狡辩,另一方面也间接地揭示韦伯主义者对欧洲当年依靠战争资本主义崛起这个历史“主脉络”的掩盖和文过饰非。
换句话说,不仅是17—18世纪的这场科学革命,而且是18—19世纪的工业革命,都与流行历史观强调的“英国大宪章运动”和“英国光荣革命”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也与韦伯的所谓“西方法治、理性、正义,东方专制、迷信、任意”没有必然关系。欧洲国家力量对科学与数学的长期重视,也并非源自基督教的“一神教”教义与亚里士多德经院哲学传统,或者源自古希腊的“科学精神”和古罗马的“法制习惯”,更不是源自路德和加尔文的宗教改革。
古希腊的数学知识对于中世纪欧洲人来说,是一种来自阿拉伯文明的外来品。它既没有为古希腊自身,也没有为(古希腊灭亡之后)全面继承了古希腊文明遗产长达一千多年的拜占庭帝国(330—1453)带来科学革命。而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精英和之后的欧洲精英们,之所以对大量阿拉伯和古希腊数学手稿感兴趣,是因为在这个时期所面临的新型热兵器战争与维持这种战争的巨大财政压力,刺激了通过扶持科学、扶持军工业、扶持商业来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钢铁般国家意志的产生,哪怕民间长期充斥着各种迷信和对科学与数学理性的巨大排斥。比如伽利略在为威尼斯兵工厂计算一枚高速飞行的炮弹如何能够精确击中遥远行驶中的战舰时,他迫切需要用到平面几何和代数,因此才对数学如此着迷。他也需要解释为什么炮弹沿仰角45度发射能够飞得最远,因此才对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如此感兴趣。
火药对于欧洲实现从中世纪向现代世界转型的极端重要性,很好地体现在美国总统杜鲁门1946年在美国海军纪念日的讲话中:“原子弹肯定是向新时代转变的信号,火药恰恰是中世纪向现代转变的重要信号。”
如果说中国古代物理学的运动时空观是由弓箭发射的速度和飞行距离规定的,那么欧洲近代物理学的运动时空观,则是由炮弹发射的速度和飞行距离规定的。弓箭飞行以米为单位,炮弹飞行则以千米为单位。弓箭发射时的推力不过几十千克,而火药爆炸时周围空气体积可膨胀好几千倍,以至于产生的压力超过每平方厘米将近3 000千克;这个压力下产生的膨胀系数相当于将一米的绳子突然拉伸到2千米长;火药爆燃瞬间温度可达1 000摄氏度以上;因此破坏力极强,从而对物理学理论、数学计算以及军队作战能力所提出的挑战是划时代的,尤其是当这种热兵器战争的烈度、频率和延续时间都达到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度的时候。
正如需要极高的温度和压力,才能将普通的碳元素变成金刚石一样,只有存在长期的亡国灭种的大规模热兵器战争和你死我活的工商业竞争(类似于冷战期间的美苏“核武器与太空竞赛”),才能在欧洲多如牛毛的成百上千个国家中筛选和锤炼出愿意长期赞助军事、科学、商业、技术和制造业的钢铁般国家意志和服务于这个竞争意志的国家能力与法律制度。
比如14世纪的欧洲发生过至少44场大规模战争,平均每两年发生一次战争,其中包括著名的长达116年的英法“百年战争”—这也是欧洲近代第一次出现火炮的战争。15世纪欧洲一共发生过60场战争,几乎每年都处于战争状态。16世纪欧洲发生过62场战争,平均每次战争的延续时间超过8年,平均每年都有超过两场战争同时展开,延续时间超过8年的战争有15次之多。从1500年开启大航海到1700年工业革命前夜的整整200年期间,欧洲有95%的时间都处于战争状态。在整个17世纪,欧洲只有4年时间没有发生战争。即便在相对和平的19世纪,欧洲的战争频率也出奇地远远高于同时代的中国。
欧洲各国为了打赢一场接一场的战争,平均每年必须将高达80%以上的财政收入用于军事开销。53而且,自文艺复兴以后的多数战争,都是在宽阔的海面上展开的—最早是在地中海,15世纪以后拓展到大西洋和印度洋。这是欧洲海军力量和与之相关的军事技术以及天文、航海、地理知识能够通过大量如饥似渴吸收东方先进科技而迅速崛起和进步的根本原因。
正是这一系列延续了几百年的高频率、高烈度和基于火药与枪炮的新型热兵器战争,将欧洲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成百上千个闭关自守、愚昧落后的封建城邦国家,锤炼和荡涤成了二三十个强悍的、中央集权的、奉行军事重商主义发展战略的统一民族国家和海上强权。其中任何一个都有胆量和能力向人口和国土面积超过自己几百甚至上千倍,但是既缺乏战争意志又缺乏海战经验和现代国家组织能力的东方帝国发动攻击。
战争创造国家,战争创造国家意志,战争创造国家能力。
在热兵器军备竞赛与远洋商业竞争的巨大生存压力下,以火炮和海战为新型平台的战争,不仅推动了意大利城邦国家和北欧国家对工程与数学人才(以及航海、地理、天文学人才)的巨大需求与选拔机制的建立,而且推动了欧洲各国的国家动员体制(政治制度)升级变革,包括新的兵役制度、财政税收制度、货币发行制度、战争决策机制、最高行政机构、公共治安管理条例、中央情报收集制度、国家监狱制度、人口管理制度、大学与科学院制度、殖民地管理制度、航海探险奖励制度、重商主义关税政策和各种产业政策等的确立。
战争也是“国家—财政”模式的催化剂。因为战争要能持续,国库必须丰盈。而只有形成了“战争⇄商业”循环加速器,国库才能充盈,国家才能以战促商、以商养战。比如英国伊丽莎白时代对国家安全的巨大需求,要求英国在全世界到处寻 找硝石这种制造火药的基本原材料,以至于伊丽莎白女王的首席内政部长威廉 · 塞西尔向议会指出,“2万英镑的硝石比10万英镑的黄金和珠宝更有利于女王”。又比如荷兰东印度公司总督和海军将领科恩(Jan Pieterszoon Coen)在针对如何与英国争夺17世纪海上军事与贸易霸权时,向荷兰王室明明白白地指出:“陛下应该可以根据经验知道,亚洲贸易必须由您自己的强大武力来维持和保护,而这武力本身又必须用贸易获得的利润来支付;以至于我们无法不用战争来进行贸易,也无法不用贸易来支付战争。”
因此,韦伯关于古罗马或者日耳曼部落法律传统是近代资本主义得以产生在欧洲而不是亚洲的理论,颠倒了历史演化的因果关系—不是日耳曼法律传统催生了战争资本主义”,而是“战争资本主义”催生了维系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竞争力的一系列法律制度建设。
换句话说,近代资本主义在欧洲的诞生,是热兵器战争和王室主导下的对外“打砸抢”活动的产物,是“国家—海盗”制度的产物,是为赢得这场“全球打砸抢”的国家竞赛而发展出来的“战争⇄商业”财政模式。所谓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不过是为维系和支撑这种战争资本主义而演化出来的必然制度安排。这样的历史过程打造出了欧洲现代法律体系、国民私有财产保护体系、国家情报机构、国民教育体系和重商主义产业政策。在这个“战争⇄商业”循环加速器中,欧洲国家用商业手段提升国家支付战争的能力,用战争手段扩大自己的全球殖民市场份额和海上贸易垄断,并用由此获得的巨额商业利润来支付频繁不断的对外战争,由此循环往复直到20世纪相互毁灭的两次世界大战。
因此,哈佛大学经济史学家斯文·贝克尔特(Sven Beckert)才说:“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国家政权使其有能力在经济、法律、行政管理、基础设施和军事方面所向披靡、穿透它所想波及的领地,英国的工业化简直就是根本不可想象的。”
而20世纪一系列共产主义国家的诞生,也是欧洲全球殖民战争所倒逼的产物—它是在落后国家被西方列强的殖民政策、商品倾销政策和强加其头上的“自由贸易”骗局所倒逼出来的“战争资本主义”对立物,即“战时共产主义”。凡是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采用“打、砸、抢、掠”的战争资本主义方式,加入欧洲列强这种“富国强兵”游戏的国家和文明,要么灭亡,要么采纳秉承“公平社会原则”的战时共产主义来推动工业化发展。而计划经济模式则是维系这种战时共产主义的必然制度安排。所以,极端的计划经济这种制度安排,只有在全世界的战争资本主义和军事殖民主义压力充分缓和的情况下,才开始失去其意义,而且必然失去意义,正如20世纪下半叶全球冷战结束以后所呈现出来的状态一样—它必然体现为在社会主义国家阵营内部大规模的国家经济转型需求。
资本主义法律对于资本主义,正如交通规则对于高速公路一样:不是交通规则催生了高速公路,而是高速公路的诞生和演化催生了交通规则。茫茫原野上信马由缰,难道需要红绿灯和斑马线?所以,不是先有了交通规则(法律)才学会修路(开启战争资本主义),而是先学会修路(开启战争资本主义)才在实践中逐步设立和完善了交通规则(服务于战争和资本的立法)。
试问维系和推进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建设,在欧洲是何时被提上议事日程的?难道是催生诗人但丁和思想家马基雅维利的文艺复兴时期吗?那可是公认的资本主义萌芽时期。但那个时期却很少有韦伯意义上的法律和法治可言(详见第三章)。
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一方面处于“艺术与商业齐飞”的时期,另一方面也处于一个无法无天、道德堕落、妓女泛滥、梅毒流行、黑帮当道、暗杀频繁、官商勾结、寡头垄断,“教皇便是法、有奶便是娘”的时期。这样的丛林法则时期和“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时期,没有“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可言。事实上,韦伯自己的祖国(德国)在19世纪实现统一之前的兵荒马乱与贫穷积弱,和统一之后才产生的经济奇迹,日本明治维新实行富国强兵和加入欧洲列强的打砸抢行列以后才产生的经济奇迹,以及中国在结束清末与民国的兵荒马乱以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才获得的工业化奇迹,已经一而再再而三地反驳了韦伯把欧洲繁荣归因于古罗马日耳曼部落的法治传统的理论,以及他更加可疑地把近代欧洲殖民主义世界体系下东方国家的衰败,归因为基督教比儒教更富有理性经商精神和勤俭节约美德的宗教决定论。
而且,韦伯主义者这一“西方民主、理性、正义,东方专制、迷信、任意”才是导致科学革命和工业革命爆发在西方而不是东方的流行历史观,也无法解释为什么18—19世纪的工业革命,没有发生在西方公认其政治制度远比英国君主制先进和包容,其人民远比英格兰人勤劳,其金融制度和私有产权保护远比英国完善的荷兰共和国。荷兰早在英国光荣革命实现“君主立宪”之前,就已经采纳了更为先进的共和联邦制度,远比美国还要早一二百年,而且英国的几乎所有金融“创新”都是从荷兰学习模仿来的。在17世纪英国发动三次英荷战争使得君主制的英国超越共和制的荷兰之前,荷兰是欧洲公认的金融中心、商业中心和制造业中心。它的宗教宽容政策比同时期的英国更能吸引欧洲其他国家的异教徒与能工巧匠。但荷兰既不是17世纪欧洲科学革命的中心,也不是18世纪工业革命的中心。荷兰在英国爆发工业革命后100年才开始复制了这场早已普及欧洲大地的制造业革命,远远落在法国、德国等其他欧洲列强之后。为什么?
流行历史观更无法解释为什么近代史上处在类似于“东方专制主义”时期的法国、德国和苏联也能够产生大批量的卓越数学家、科学家、艺术家和工商业繁荣。如果人们承认欧洲封建制度是资本主义制度产生的前提和必经阶段,那么将中国近代没有产生资本主义归结为东方封建制度或者“东方专制主义”,显然就是一种套套逻辑。或许这个套套逻辑企图掩盖的,其实是西方通过最野蛮的战争、掠夺、奴役、殖民才发展出资本主义的秘密?
提出这一系列问题,并不是提倡让落后国家通过复制西方的战争资本主义或者路易十四的绝对君主制,来推动发展自己的科学技术和经济;而是希望对流行历史观提出正当的质疑,以便于我们跳出流行历史观和西方中心主义预设的话语体系,寻找出历史进步的真相;尤其是找到“为什么科学革命和工业革命都产生在西方而不是东方”这个李约瑟之谜的终极答案。对李约瑟之问的最终解答,也会自然而然地回答“为什么资本主义产生在欧洲而不是亚洲”的韦伯之谜。
历史的正确因果关系一旦被找到,这种历史知识就可以转化为社会行动的力量。它不仅能够帮助人们解释科学革命与工业革命为什么发生,在哪里发生,而且能够指导发展中国家如何在自身的特定政治、文化、历史条件下复制和创造出自己的科学革命与工业革命。
正如尼采所说:“我们需要历史,为了生活和行动。……只有在历史服务于生活的前提下,我们才服务于历史”。